《通知》要求,构建人社、公安、民政、司法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卫生健康、数据资源、法院、检察院、残联、税务等12部门跨业务、跨部门、“总对总”的省级实时数据共享机制。
《通知》提出,打破部门信息壁垒,汇聚部门数据资源,推进生存、身份、在押服刑、重点人群、“安康码”、工程建设备案等信息串联,打通数据共享“肠梗阻”,实现企业职工、机关事业单位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全险种应用场景的风险管控。各部门按照数据共享分工要求,各司其职,保证共享数据质量,及时更新推送数据,合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。
《通知》强调,建立数据共享、疑点协查、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。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,以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为基准,构建多部门省级数据共享机制,实现数据联动、实时比对。对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问题,压实各级相关部门核查责任,实施错误信息源头更正。建立数据比对会商机制,及时通报工作进展,研究数据比对存在问题,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。